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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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25gx10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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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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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460 |
国药准字Z530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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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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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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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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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50毫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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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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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蓝白两色的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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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