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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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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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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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70 |
国药准字H20057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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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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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水清洗患处后,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揉搓几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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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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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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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联苯苄唑 10 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聚山梨酯 80、清凉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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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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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