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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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40mg(4万单位) |
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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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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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71 |
国药准字H34020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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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1.军团菌病;2.肺炎支原体肺炎;3.肺炎衣原体肺炎;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7.空肠弯曲菌肠炎;8.百日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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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1.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 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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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眼部轻度刺激不适,无全身不良反应。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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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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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硫酸新霉素。 |
琥乙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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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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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2 泪囊感染(泪囊炎)常发生于泪囊管闭塞的儿童,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局部热敷。 3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