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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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24片/盒 |
1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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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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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国药准字J2014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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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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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开始剂量为10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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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可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 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 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 有时可见GOT、GP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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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 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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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缬沙坦。 |
本品的成分是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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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淡橙黄色糖衣片,去除糖衣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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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及过量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 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 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 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 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