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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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0mg(15万单位) |
312.5mg*12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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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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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国药准字H20113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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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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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凉开水冲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2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12.5mg(1袋),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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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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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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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红霉素。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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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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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该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该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必要时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不建议使用本品。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