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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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10mg |
2ml: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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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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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010 |
国药准字H2004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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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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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30-40mg,tid,连服2个月。偏头痛40mg/次,tid,12周为1疗程。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40-60mg/次,tid-qid,发病后第1在即可服用,连服2-3周。脑梗塞120mg/日,分3-4次服用,连服1个月。轻、中度高血压初始剂量为40-60mg/日,tid口服,最大剂量为240mg/日,分3-4次口服,连服1个月。突发性耳聋40-60mg/次,tid,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脑供血不足20-30mg/次,tid,连服6个月。脑血管病患者记忆力减退30-40mg/次,tid,连服3个月。针剂:8-12mg/日,静滴,以500ug/hr开始,若耐受良好,2hr后剂量为1mg/hr,随后2mg/hr。连续给药5-14日。 |
通常,成人以盐酸法舒地尔计,1次将30 mg(1支)用50-100 mL的电解质溶液或葡萄糖溶液稀释,1日2-3次,每次约用30分钟静脉滴注。 本剂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应用,一般应用2周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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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局部反应静脉炎(未经稀释的尼莫地平注射液采用外周血管输注时)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以及γ-GT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处方中含有25%(v/v)乙醇(1毫升药液含0.25毫升乙醇)、0.1%(w/v)聚维酮k30(1毫升药液含1毫克聚维酮k30)以及15%(v/v)聚乙二醇400(1毫升药液含0.15毫升聚乙二醇400),治疗时应予以考虑。 |
本药在总病例4907例中,571例(11.64%)出现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有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肝功能异常375例(7.64%),颅内出血80例(1.63%),低血压29例(0.59%)。(1999年6月安全性定期报告)。 重大不良反应 :颅内出血(1.63%) - 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 - 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等出血,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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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尼莫地平或心圣双安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出血患者 ;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 :如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 ; 低血压患者(使用本剂有时会出现低血压)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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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圣双安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吡啶-3,5二羧酸-(1-甲基乙基)-(2-甲氧基乙基)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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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药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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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和颅内压明显升高时使用尼莫地平输液应慎重。 2.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3.从包装箱中取出尼莫地平输液后,应保存在25℃以下并避免日光直射。 4.严禁使用超过期的尼莫地平注射液。 5.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操作(驾驶)者注意事项理论上讲,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但应用心圣双安时,通常上述影响并不严重。 7.由于心圣双安含有一定量乙醇(25%v/v),不能与乙醇不相容的药物配伍。 8.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所吸咐,应使用聚乙烯输液系统。 9.心圣双安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 10.与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速尿等)合用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对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须注意检测肾功能。 |
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所见的患者 ;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有可能延迟排泄,持续血药浓度,出现低血压,因此观察到低血压时应减量(例如1次10 mg) ;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 ;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 ;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大鼠及猴静脉内给药实验,有引起肾损害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