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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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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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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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380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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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1. 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4.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5.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6.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7.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8.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9.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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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 每日30~120mg(1片半~6片),分3次服用,连服1个月。 2.偏头痛:口服 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 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 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氨甲环酸片口服一次1~1.5g,一日~6g 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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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 11.2% 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 2. 肝炎。 3. 皮肤刺痛。 4. 胃肠道出血。 5. 血小板减少。 6. 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 (ALP) ﹑乳酸脱氢酶 (LDH) ﹑ AKP 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氨甲环酸片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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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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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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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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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 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 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 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 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
1 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 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 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 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 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