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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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30片(东药) |
每支装10ml,20ml,4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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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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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55 |
国药准字Z2002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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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活血止痛、清热祛瘀。用于瘀血闭阻的胸痹,证见:胸闷、心痛,口苦,舌暗红或存瘀斑等。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病状者。亦可用于脑梗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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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静脉滴注。一次10~40毫升,一日1次;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50~500毫升后应用。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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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头晕、头痛、恶心、腹痛、心悸、气促、乏力、乳房胀痛、血压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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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的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或严重过敏体质者禁用。 2.近期出血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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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其化学名称为:10α-甲氧基-1,6-二甲基麦角林-8β-甲醇基-5-溴烟酸酯。 |
抱茎苦荬菜,本品无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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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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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应慎重。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酸代谢的药物合用。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1.本品应在临床监护下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2.每10ml药液应用不少于100ml的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滴速不宜过快。 3.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4.低血压患者慎用。 5.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将影响产品质量,如发现瓶身裂纹、漏气、药液浑浊、沉淀、絮状物、变色均不能使用。如经葡萄糖或氧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或输液过程中出现浑浊、沉淀亦不得使用。本品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