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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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瓶装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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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康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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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22 |
国药准字Z4202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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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泛吐酸水、嘈杂似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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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饭前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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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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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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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海螵蛸(去壳)、渐贝母、陈皮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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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气清香,味微苦、辛。 |
本品为黄白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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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