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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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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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35 |
国药准字Z340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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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心,安神,明目。用于心肾阴虚,心阳偏亢,心悸失眠,耳鸣耳聋,视物昏花。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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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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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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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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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磁石(煅)、朱砂、六神曲(炒)。 |
当归、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酒制)、阿胶、黄芪(蜜炙)、党参、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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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淡。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当归的香气,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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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月经提前量多,色深红或经前、经期腹痛拒按,乳房胀痛者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