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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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4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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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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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35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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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心,安神,明目。用于心肾阴虚,心阳偏亢,心悸失眠,耳鸣耳聋,视物昏花。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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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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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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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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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磁石(煅)、朱砂、六神曲(炒)。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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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淡。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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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