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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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2.5g |
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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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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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06 |
国药准字H2010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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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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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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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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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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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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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略带有芳香。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澄明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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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使用后密闭存放于阴凉处(不超过20°C)。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