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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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
15mg*2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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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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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17 |
国药准字H2012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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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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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日200-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2岁以下儿童 口服本品一次7.5mg(半包),一日2次;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半包),一日3次;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5mg(半包),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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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
在少数病例中可以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伴寒战。少见患者服用盐酸氨溴索颗粒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盐酸氨溴索颗粒。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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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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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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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而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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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肌肝(酐)清除率 70->40ml/min 1次100mg, 1日2次 40-≥20ml/min 1次100mg, 1日1次 <20ml/min 首次100mg, 以后每48小时100mg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 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腱)炎或跟踺(腱)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注意。因为存在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可能性,新生儿和少年儿童必须在咨询有关医生后才能服用该药。对于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青年和成年人也有健康危害,这些人也必须与有关医生咨询后才能服用该药。在道路交通、机器操作或高风险工作时服药,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