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50mg*24粒 |
|
生产企业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959 |
国药准字Z20050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 |
|
用法用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偶见轻微胃肠道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呋喃唑酮 |
穿心莲内酯。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乳白色至淡黄色混悬的油状液体;味苦。 |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脾胃虚寒者即使有热毒证候者,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