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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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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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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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2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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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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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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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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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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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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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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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