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g |
60ml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970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化腐。用于咽喉糜烂肿痛。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
|
用法用量 |
每用少许,吹敷患处,每日1~2次 |
口服,成人及 6 岁以上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10ml ; 2 - 5 岁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5ml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象牙屑、青黛、壁钱炭、人指甲(滑石粉制)、珍珠、冰片、牛黄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
性状 |
本品为蓝色粉末。干燥疏松,气芳香、清凉。 |
本品为澄清的浓厚液体。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