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75g,每瓶装500g。 |
1支*10g |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091 |
国药准字H120211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
成分 |
银朱、冰片、人发、龙骨、苦杏仁、大黄、火麻仁、黄连、虫白蜡、豆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粘稠状的半固体。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严重肝病、肾病患者应慎用。5.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6.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7.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