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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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4片 |
60mg*6粒*4板(尼立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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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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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87 |
国药准字H1097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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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单独或联合其它抗高压药物治疗高血压。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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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通常初始剂量为5mg(一片),一日1次,但老年﹑体弱﹑肝功能损害患者及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初始计量可为2.5mg(半片),一日1次。2.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的临床反应,最大剂量可增至10mg(二片),一日1次。 3.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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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2.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为心绞痛,低血压,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3.本品与其它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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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的病人禁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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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L-门冬氨酸氨氯地平。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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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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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受损病人:与其它所有钙离子阻滞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小心。2.肾功能衰竭病人:本品广泛代谢为无活性代谢物,仅10%的药物以原形经尿液排泄,故血药浓度的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肾功能损害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被透析。3.本品如其它钙离子阻滞剂,可罕见有齿龈增生,多在治疗1-9月时发生,但停药后1-21周症状和增生可有改变。4.外科手术前无须停药,但麻醉师须知道用此药治疗。5.下列情况禁用:(1)严重低血压。(2)主动脉瓣狭窄。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