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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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24粒 |
0.3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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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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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82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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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通络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肢体疼痛,麻木拘挛。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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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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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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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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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秦艽、川芎、威灵仙、桂枝、独活、木瓜、炙黄芪、干姜、牛膝、当归、苍术、甘草。辅料为:微粉硅胶。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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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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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通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