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12片*2板 |
30g:0.9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11 |
H201404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疗伤接骨,止痛。用于跌打,筋骨扭伤,瘀血肿痛。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
成分 |
秦皮、川西小黄菊、龙骨、川贝母。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白色至黄褐色;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