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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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支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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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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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142 |
国药准字Z530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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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痈疖、肺脓疡、痰热、白带、咳嗽、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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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 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4-6ml。静脉滴注,一次20-10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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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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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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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鱼腥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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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微黄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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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