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含氢氧化铝70mg,碳酸氢钠260mg) |
0.8g |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65 |
国药准字H200457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止痛,健脾消食。用于胃酸过多,胃痛,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见上述症状者。 |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 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 5~10mg/Kg,一日2~4次。 |
|
副作用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 咽喉痛热;(3)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
禁忌 |
1.阐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神曲茶、大黄、颠茄浸膏、姜粉、氢氧化铝、碳酸氢钠。辅料为:预胶化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至棕褐色的颗粒状粉末:气微香,味成、微辛。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6.本品含氢氧化铝、碳酸氢钠。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晶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 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 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 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 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 下列情况应慎用:(1)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 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 器质性脑病;(4) 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