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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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2片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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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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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37 |
国药准字H130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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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1.补肺益肾,止咳化痰,增强机体免疫功能。 2.用于放疗、化疗或手术后肿瘤患者,可升高白细胞,血浆蛋白,减少副反应。 3.对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有明显疗效。 4.对心、脑血管疾病,高血脂及更年期综合症有一定治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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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片),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口服,一日二至三次,一次二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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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本品临床未发现不良反应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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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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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中活性成分为福多司坦。 |
至灵菌丝粉,主要有虫草素、虫草多糖、腺嘌呤核苷、腺嘧啶核苷、甘露醇、麦角甾醇、谷氨酸、缬氨酸、赖氨酸、亮氨酸等十九种氨基酸和锌、磷、硒等元素以及维生素B1、B2、维生素E等多种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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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嗅特异,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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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当药品的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