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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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2片 |
10ml: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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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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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37 |
国药准字H20066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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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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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片),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需按照剂量说明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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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可有上腹部不适,纳差、腹泻,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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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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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中活性成分为福多司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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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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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应避免同时服用强力镇咳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