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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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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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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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85 |
国药准字Z4502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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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调养脏腑,益气养血,扶正固本。用于改善中老年人的疲倦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和夜尿频或余沥。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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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曰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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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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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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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巴戟天(去木心)、制何首乌、枸杞子、绞股蓝、玫瑰茄、余甘子、灵芝、黑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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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內容物为深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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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