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20g |
0.8g×9粒×2板 |
|
| 生产企业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26 |
国药准字Z200400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粘,口燥咽干。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辅料为:蜂蜜﹑冰糖。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17味。 |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粘稠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油状物;味微苦。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 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公众号
头条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