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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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0g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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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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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26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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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粘,口燥咽干。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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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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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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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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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辅料为:蜂蜜﹑冰糖。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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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粘稠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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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 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