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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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6支 |
1.8×10E7IU(300μg)/0.9ml/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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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梦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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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06 |
国药准字S2006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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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健脾,补益气血;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属脾肾阳虚,气血不足证候者,症见神脾乏力,少气懒言,畏寒肢冷,纳差便溏,腰膝酸软等。 |
适用于癌症化疗、放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是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待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 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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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0ml,一日3次,用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1、肿瘤化/放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于 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每次50-100ug/m2 (2- 5ug/kg),每日1次; 2、造血干细胞移植时:于移植次日至第5日开始应用,每次200-300ug/m25-10ug/kg),加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500- 1000ml,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100ug/m2,静脉滴注, 每日一次;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400ug/m2,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5、先天性、特发性中粒细胞减少症:每次50ug/m2, 皮下注射,每日1次。 以上均至中性粒细胞升到5×109/L或白细胞升到10×109/L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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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病人服后有轻度胃脘不适。 |
主要为骨和/或肌肉酸痛乏力; 个别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等感冒样症状; 上述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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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阴虚火旺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热毒证禁用。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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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淫羊藿、补骨脂、附子、枸杞子、黄芪等。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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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红色液体;气香,味微苦。 |
无色透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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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期间,定期每周2次检查白细胞、粒细胞计数,根据情况减量或停药;避免化疗开始前使用此药;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