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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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g*6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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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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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90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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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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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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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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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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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瓜蒌皮、石膏、麦冬、知母、款冬花、紫菀、法半夏、茯苓、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甘草、地黄、紫苏子(炒),辅料为蔗糖。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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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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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