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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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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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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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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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89 |
国药准字H1094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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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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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口服。一次5~10g(含美沙芬15~30mg),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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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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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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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款冬花、甘草、瓜蒌皮、紫菀、麦冬、知母、桔梗、地黄、石膏、苦杏仁(去皮炒)、炒紫苏子。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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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白色可溶性颗粒;无臭,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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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