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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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15g |
每袋装12g;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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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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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国药准字Z650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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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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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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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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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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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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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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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香青兰。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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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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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