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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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6g*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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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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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168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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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本品用于滋阴清肺,止咳平喘。本品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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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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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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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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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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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本品为圆形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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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