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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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1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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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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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53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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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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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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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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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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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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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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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运动员慎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痛、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痛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