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927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未确定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