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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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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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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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54 |
国药准字H2006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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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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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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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等轻微反应,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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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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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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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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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