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每袋装5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9 |
国药准字Z350200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