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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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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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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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036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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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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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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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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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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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淀粉、糊精、枸橼酸钠、柠檬酸、蔗糖。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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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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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