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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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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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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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526 |
国药准字Z4502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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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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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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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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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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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钠、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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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掉糖衣后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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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