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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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x7片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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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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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526 |
国药准字H2008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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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急性痛风;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肌肉拉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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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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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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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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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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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掉糖衣后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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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如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7.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8.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蝶呤等药物合用时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