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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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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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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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81 |
国药准字H22020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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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主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强直性脊椎炎等,其它疼痛性疾病亦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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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0.3g,每日二次(必要时三次)或按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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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轻度升高等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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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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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碳酸钙、滑石粉、虫白蜡、明胶、蔗糖、色素(柠檬黄、苋菜红)。 |
本品主要成分为芬布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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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圆形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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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小儿不宜服用; 2.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患者及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