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mg |
|
生产企业 |
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438 |
国药准字H200409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十二脂肠溃汤,胃酸过多症。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晨服; 2、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反流征长期治疗方案的持续治疗,疗程为12个月,一次1粒或2粒,一日一次。 |
|
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偶见便秘。 |
1、偶见头痛、恶心、呕吐、便秘、湿疹、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2、罕见休克、心悸、下腹痛、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物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总氮(N)不得少于5.3mg,含碱式碳酸铋以铋(B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75.0%~85.0%;含重质磷酸镁以化镁(MgO)计算,应为标示量的36.0%~48.0%;含碳酸钙(CaCO3)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略带类蛋白胨臭味。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1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胶囊,服用时必须空腹整粒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