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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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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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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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国药准字H42022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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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因缺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厌食症、以及复发性口腔溃疡和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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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0毫升,1~10岁儿童一日20毫升,孕妇一日40毫升,哺乳期妇女一日50毫升。可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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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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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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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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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本品为淡黄色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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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糖尿病患者慎用。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不能与牛奶同服。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