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 |
10g |
|
生产企业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国药准字H120210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用于痤疮、酒渣鼻、脂溢性湿疹、皱皮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外用。将药膏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维生素B6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