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0.2g |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邗江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29 |
国药准字Z230217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消食化积、健脾止泻。用于发热咳嗽,口臭舌干,消化有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大便秘结。 |
|
用法用量 |
口服。初生婴儿至2岁一次0.2克,三至五岁一次0.4克,一日1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甘草、天花粉、苦杏仁(炒)、天南星(制)、薄荷叶、黄芩、山楂、茯苓、六神曲(麸炒)、麦芽(炒)、陈皮、广藿香、厚朴(姜制)、猪苓、槟榔、防风、天竺黄、琥珀、朱砂、巴豆霜。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毒、剧药,不可多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