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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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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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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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1012 |
国药准字Z1998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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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镇痛。本品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急慢性挫伤、扭伤、关节痛、神经痛、跌打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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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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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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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用,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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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薄荷脑、樟脑、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冰片、颠茄流浸膏、麝香草脑。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冰片、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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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深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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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药性剧烈,应按规定量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