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10gx6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55 |
国药准字Z3202036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热;支气管炎的咳嗽有痰及疖肿。 |
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4-6片,一日3-4次。 |
含糖颗粒: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成分 |
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黄苓。辅料为微品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高热或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