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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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瓶装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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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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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50 |
国药准字Z4402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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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除痰定惊,祛风清热。用于小儿痰多咳喘,发热不退,惊悸不眠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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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四岁一次0.15g,四岁以上一次0.3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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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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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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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天竺黄、天麻(制)、猴枣、珍珠、胆南星、僵蚕、冰片、薄荷脑、体外培育牛黄、珍珠层粉、全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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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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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