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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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0.56g*18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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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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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50 |
国药准字Z2008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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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消炎解热。用于各种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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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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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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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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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石膏、寒水石、滑石、人工牛黄、栀子、广升麻、穿心莲、竹叶卷心、冰片、珍珠层粉、芒硝、硝石、磁石、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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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先灰褐色;气香,味苦、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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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