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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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每粒装0.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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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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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50 |
国药准字Z2004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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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清热利湿,化瘀散结,行气止痛,调补气血。用于由瘀毒内结、气滞血瘀所致的盆腔炎,症见白带增多,小腹坠痛,腰骶酸痛,下腹结块,或有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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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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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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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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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北败酱、车前子、蒲公英、香附(醋制)、赤芍、红花、丹参、延胡索、三七、秦艽、地骨皮、鳖甲、海藻、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当归、马齿苋、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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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色至灰褐色颗粒和粉末;味微苦、涩,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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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临床试验中,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尚不能排除与受试药物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