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00片 |
0.2g*12s |
|
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937 |
国药准字H200555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
副作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唑酮,其化学名为3-(5-硝基糠醛缩氨基)-唑烷酮[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4、动物实验显示呋喃唑酮对动物有致癌风险,但临床至今未有对人类致癌的病例报道,建议使用时权衡利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14岁以下儿童禁用。 7、药物过量: (1)一日剂量超过0.4g或总量超过3g时,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 (2)本品无特异拮抗药,过量时应给予对症处理及支持治疗,包括催吐、洗胃、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 |